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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和房产总经理林育接受温州日报采访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一次性销售”考验开发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本文摘自2010年3月25日温州日报第5版今周楼市
    
    近日,温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“楼市19条”着实向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下了一剂猛药。其中“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规模,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(宗地)约定的住房建设规模为准。商品住房项目不得分层、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。”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,让许多准备近期开盘的开发商放缓了推盘速度。

  新预售制度

  避免“低开高走”

    据悉,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《温州市区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办法》中,对商品房预售只有“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,最小单位为幢(特殊情况除外)”的约定。而此次“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规模,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(宗地)约定的住房建设规模为准。商品住房项目不得分层、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”的规定,将“最小单位为幢”变成了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(宗地)约定的住房建设规模”,“也就是说,今后房开商办理预售许可的规模,为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面积,不能多批、分次申领预售证,即一次性销售。”市房管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道。

    一次性销售

  成开发商“紧箍咒”

  由于“楼市19条”出台,预计今年3月底开盘的泰顺某楼盘不得不重新调整计划。其销售负责人温州泰和房产营销总经理林育说,原计划一期先推出近300套房源,观察市场反应再做下一步计划;若按新政规定执行则要一次性推出全部近900套房源,那么宣传、销售、资金等规划都要重新制定。

  林育表示,一次性开盘使商品房项目在开盘前的工程量增加、开发周期延长,同时没有分期开盘不断补充的资金,对开发商自身的资金实力是一大考验。

  温州市房产管理局产权与市场管理处处长程成顺说:“与2007年的《办法》相比,新政增加了房开在销售和定价上的难度,更有利于市场规范。”

  四五月份

  或迎来集中放量

    “自从新政出台以来,我们这里接到很多咨询电话,一些开发商过来咨询具体实施办法,”瑞安市房产管理局产权与市场管理科黄科长说,“目前大家都在讨论和观望,在这段时间没有一家房开办理过预售许可,谁都不愿意做第一个‘吃螃蟹’的人。”

 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形势不明确的情况下,新政会对三四月的一手房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。一方面,去年大多数开发商在房产“牛市”中赚得盆满钵满,等今年市场明朗后再作开盘打算也不急;另一方面,从政策的出台到落实,市场以及相关部门需要经过一两个月的消化期。业内人士预计可能到四五月份才会出现新盘集中放量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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