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立时间:2021年9月15日
主席寄语:
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,我们将上级组织部门和街道妇联的要求,保证妇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法律地位,保证妇女联在社会主义民主生活中发挥作用,参与立法,参与决策,保证妇女的建议权和监督权,更好的团结妇女,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努力做好:
1.团结、动员妇女投身改革,参与经济建设,促进社会发展。
2.引导广大妇女,增强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,全面提高素质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。
3.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,参与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、法规、条例的制订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。
4.为妇女儿童服务。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5.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,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。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,增进了解和友谊,维护世界和平。
浙公网安备 33032902000181号